工资是否应按足月额发放
一、在求职过程当中是否应该缴纳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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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订立劳动合同不收取抵押担保物的规定》:在订立、变更、续订、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抵押、抵押、担保、押金等费用,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因此,收取抵押品的做法显然是非法的。
二、用人单位应多久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2004年1月22日执行《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
对于工资结算问题,《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夏在辞职时应得到其在劳动期间的全部报酬,低于每月部分的每日报酬应按每月工资除以
20.92天的金额,以前支付的保证金应予退还..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如果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到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树立在求职过程当中的对等意识。
2.求职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文件,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工资支付及规定的保险福利内容。
3.雇主的要求(例如:抵押、抵押等)应仔细考虑,如果不需要,则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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