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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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19
HR社群

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待遇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续发失业保险金待遇只可享受一次。对2021年1月1日起,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条件的人员不再续发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保中心要把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