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2019-2021年)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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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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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2019-2021年)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一、以奖代补条件
(二)增设电梯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一)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电梯增设在原整体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既有住宅;
(三)未纳入2016-2018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市级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
以奖代补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三年,即2019-2021年。
政府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增设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后经申请审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再给予每部电梯补助5万元,并按市、区财政6:4比例分担。
(一)雅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三)雅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表(包含增设电梯业主协议书、业主签字内容、业主授权业主代表人委托书);
(五)增设电梯合同(包含钢结构施工合同和电梯轿箱购买合同);
(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六、申报和拨付程序
(二)审核。由市住建局(住房中心)负责审核。
(三)兑付。由市、区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由市住建局(住房中心)负责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