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壹人事APP浏览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吉林市拟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来源:新京报 阅读量:127 时间:2024-03-19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3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吉林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征求意见稿涉及公积金贷款、商品房团购等32项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稿,吉林市拟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提高至15倍,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最低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取消职工购买非户籍地或非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限制。职工贷款购买非吉林市住房,在偿还首期贷款后,可随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职工全款购买非吉林市住房或全款购买吉林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