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治疗规定通告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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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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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院进行住院放、化疗或手术治疗且需要在该院继续进行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可凭原就诊医院上一次住院有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院继续治疗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