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时间要抓紧

近日,记者从高明区社保局获悉,目前高明区仍然接受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市民只需带齐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即可。
目前,现行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最低基数2906元计算,每月最低须缴581.2元。
尽管每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但仍有不少灵活就业人士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了四五年了,主要是买个保障。”市民彭佳海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士,去年他选择了补缴养老保险费,“以后退休问题,退休金可以多一些,晚年生活也舒适一些。”此外,市民王海涛也通过补缴政策,由全征地农民保险转为大社保,“退休后有固定收入,安稳很多。”
按照粤人社规(2016)4号文《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在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者从高明区社保局获悉,本次可补缴的时间段为2006年7月~2016年4月,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至退休年龄前,存在未参保缴费的时段。这段期间已在市外或市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月不用再补缴。
居民若不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或想了解可以一次性补缴多少年月及所需费用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查询资格条件以及一次性补缴费用等问题。
高明区社保局表示,近年养老保险月缴费有所上升,建议有意补缴的市民尽早办理手续。以2016年为例,上半年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481.6元,下半年起政策调升至月缴费581.2元,升幅达20.68%,“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一次性缴费后,累计参保缴费年限将更加接近15年甚至超过15年,这可以有效降低日后因不足规定年限或缴费标准提升带来的各种风险。”高明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