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应对新冠肺炎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终止执行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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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5
关于住房公积金应对新冠肺炎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终止执行通知
一、为不影响职工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应于7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存。
三、2020年7月1日起,《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哈公积金规〔2020〕2号)也已到期终止执行。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