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中晒欠薪判决 为何构成隐私侵权?

来源:中工网 阅读量:731 时间:2021-10-22
社群 HR社群

微信群中晒欠薪判决 为何构成隐私侵权?


编辑同志:  法院判决我向李某支付欠薪后,李某因我没有按期支付欠薪遂将判决书拍照,全文晒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李某的做法导致我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被大范围泄露。  此后,李某虽承认自己行为不当,应该向我道歉。不过,李某认为,他并没有凭空捏造事实,其行为没有对我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失。  请问:李某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读者:邱丽丽  邱丽丽读者:  李某的做法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应当向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其他侵权责任。  一方面,李某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本规定的私密信息,是指任何私人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只要这种隐匿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其具体内容包括所有的个人情况、资料,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史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婚恋情况、学习成绩、缺点、爱好、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本案中,虽然你没有依据法院判决按期履行支付欠薪的义务,但李某并不能因此获得公开你个人私密信息的权利,其正确的做法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涉案判决书虽然来自法院,但因其涉及到你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李某在微信群、朋友圈公布判决书,应当隐去相应内容。事实上,即使是法院上网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对此也作了相应的处理。  另一方面,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侵权精神损失等。  就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条分别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廖春梅 法官  (据劳动午报消息)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2025就业趋势分析:年年都是「史上最难就业季」,数据上就业到底怎么样?
2
深圳:2025年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额度有提高!
3
深圳社保新规!2024年7月起不再自动扣费,需自行申报缴费!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4
肯德基涨价,鸡肉不背锅
5
东莞:2025年1月起,医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6
刚过去的2024,什么行业在闷声发财?
7
员工受指派参加其他公司团建受伤算工伤吗?
8
壹人事平台2025年1月社保缴费截止日
9
大模型创业“生死局”:融资困难、造血乏力、卖身离场
10
福启新岁 | 壹人事2025春节员工福利重磅上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