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月人均增加129.48元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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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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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记者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养老金调整是我市连续十二年第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额幅度为6.03%,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29.48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75.86元,涉及退休人员407645人,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开始补发,7月底发放到位。
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56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是我市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据了解,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社保局精心准备部署,抽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进行调资测算和系统测试,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及补发1-6月调资金额均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