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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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06
平顶山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根据《关于使用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豫社养老局函〔2015〕14号),2014年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2670元和44124元,我市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2207元和11031元。请据此按照相关政策调整缴费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该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