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国家卫健委答复:争取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国家卫健委答复:争取实现!
因生育影响职业发展,女性劳动力生育意愿降低,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连续两年提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呼吁延长产假、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通过延长男性产假,提高职业妇女生育意愿,减少女性就业歧视。
林勇建议,为了保证全面二孩政策有效落地,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
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
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建议允许男女双方在法定产假、各省奖励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
42周(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待遇,由企业先行垫付,每半年到相关政府部门报账一次,相关部门核实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相关待遇予以报销。
建议称量,产假的权利主体是二孩妈妈,理应共同哺育孩子的二孩爸爸却只有
7-30天不等的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加上爷爷奶奶辈辈年龄较长身体力有限,
因此二孩出生后,家庭的重担大部分落在二孩妈妈身上。
国家卫健委对是否延长产假仍然争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答复表示,生育假期设置并非越长越好,而是要多元统筹设置男女生育假期,强调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
可考虑分步稳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对于延长产假,卫健委表示,目前,社会对保障女性休假等合法权益是有普遍共识的,但对是否延长产假仍有不小争议:
我国劳动者除享有法定的
98天产假外,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还可以享受30-90天不等的奖励假,同时规定丈夫享有7-30天的陪产假。
同时,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还可享受
5-15天的带薪休假,生育女职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与产假合并使用。
如果再将产假延长,势必会增加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导致女职工返岗难度加大。
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产假不落实责任,索性大量减少雇用女性职工,造成女性就业歧视加剧。
如何来推动完善的女性休假制度?
可以从四个方面推动完善女性休假制度。
一是大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建立夫妻平等观念,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夫妻合休产假的舆论矛盾。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全面论证夫妻合休产假的可行和操作性。
三是应分步稳妥推进,先成就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
根据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女性休假结束后提供更多的婴幼儿照护选择;探索核心工作时间,工时银行,工作分担制,弹性工作地点等多种形式的弹性工作制,满足女职工的需求。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研究,
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假期制度的意见建议,促进改善类假期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需要。
关于夫妻合休产假以及延长产假的建议,你是怎么看的呢?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工人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