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基数按什么算
加班费基数按什么算
一、加班费按什么基数算?
1、
应按照双方的约定的基数计算;
2、
若无约定或约定低于集体合同以及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执行;
3、
若无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工资数额,工资应根据劳动合同为基准计算加班工资。如果
工资分为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等,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是以基本工资的总和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而不是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或
‘岗位工资’作为一个独立的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工资数额,或者合同不明确,应以实际工资计算为基础。任何用人单位
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属于实际工资,包括统计数据的国家统计局
“组成的若干具体范围的工资总额的规定的解释”的规定,在“总工资”几部分组成。应当指出的是,在实际工资的时间可以用来加班,加班费,劳动保护和食品补贴,补贴的计算依据应予以扣除,不列入计算范围。
3、劳动者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局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全年工资折算的通知的规定折算。
4、计件工资,片率应为超时的计算法律时基内。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向对方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
300%
的加班费,并不得拒绝以换休的名义支付
。如果劳动者在公共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该在六个月内为劳动者安排同样的补充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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