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律法规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699
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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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修正
)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
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
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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