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解读
《酒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解读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
(二)预登记管理。用人单位在每月征缴期结束后向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申报新招录职工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在次月申报缴费期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自预登记次日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费用。
(三)未办理预登记手续的,按照第一项执行,即按新参保对待。
3、关于劳动派遣公司的参保问题
4、职工认定工伤情形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合理时间内,在上下班必经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职工视同工伤情形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6、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把握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
从立法本意看,《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考虑了此类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这部分人的权益。
因此,建议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院或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等。至于其他情形,如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自感不适,但未送医院抢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时内死亡的,不应视同工伤。
7、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伤害而非疾病是工伤构成的基本要件
②疾病的形成不一定有外力或外因作用,而人身伤害一定有外力或外因作用;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人身伤害,无伤害既无工伤;
9、工伤认定的权限
受托方:对县市区所属辖区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情况调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10、申请工伤的流程
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4.做出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交通事故失踪或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在30日内进行工伤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材料齐全的,15日内受理;
(三)因法定事实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内;
13、出现工伤后的处理
14、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处理
工伤保险只赔偿由受伤职工本人应承担部分的医药费,不承担第三方应当承担的医药费。也就是说,有第三人责任的,工伤医疗费不双赔,这是保险法的理念,各种保险赔偿总额不能大于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不区分职工责任,即不管本人负何种责任,只要不属于故意犯罪、醉酒、自残、自杀、吸毒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24小时快报: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告知人力资源部,需提供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情经过、受伤部位、在什么医院、什么科、受伤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以便能在24小时之内报到社保部门。
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排除他杀;
公安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涉嫌饮酒的,还应做酒精含量测试。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②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文本;
④证人证言(内容要求:基本情况、签名或盖章、日期、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⑥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病人痊愈后,办理出院手续时,报销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的材料:
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单和日清单;诊断证明;发票;检查报告单。
①《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2018)》和《酒泉市工伤保险医用材料标准》以外的药费、治疗费、材料费;
③没有转院证明自行转院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