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北京、浙江、福建、湖南、江西业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近日,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行动,加快建立省级一体化的就业补贴政策申领经办系统,优化审核经办流程,推行“直补快办”模式。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参照执行。
各地狠抓落实,切实优化流程,明确办事指南,推动工作开展。
今天我们来看看北京、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5个地区的经验做法。
一、北京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补贴对象”)或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二、浙江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按企业为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1年。
享受条件: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是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申报企业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