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5年省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相关疑问
这篇内容帮您全解答!
一、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是多少?
答:2025年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31053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2195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答: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从录用(或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当月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录用当月工作未足月的,按照折算后的全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对于新调入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缴存基数可参照所在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同职级、相同或相近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干部的缴存基数进行确定。
四、哪些项目可以计入住房公积金基数呢?
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
五、女职工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能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应计入。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无论是直接发给个人,还是通过单位发放,其本质都是职工的产假工资,在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应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计入工资总额。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否会影响已办理“冲还贷”的职工?
答:基数调整期间,可能会出现公积金到账不及时情况,同时,调整前后的公积金缴存额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已办理“冲还贷”的职工在基数调整期间关注相关贷款还款银行卡的余额情况,提前预存还款金额,以避免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不良问题。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如何查看个人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答:省直缴存职工可通过“省直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省直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及闽政通APP等线上渠道查看。
微信公众号查询流程:登录“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事大厅”-点击“账户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流程: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办理”-选择“查询业务”-点击“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闽政通APP查询流程:登录“闽政通APP”-选择“公积金”-点击“账户信息”。
八、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何办理?
答: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线上调整方式,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请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的手机验证码”或“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直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szgjj.com),点击“2025年度基数调整”悬浮窗或“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调整。
九、在基数调整期间,若职工公积金出现少缴或多缴情况的,如何进行补缴或归集调账?
答:如需为少缴职工办理补缴,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或携补缴材料至中心办理。补缴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补缴三个月以下的,需提供补缴情况说明(须体现补缴原因、补缴人员信息、补缴时间段和补缴金额)和补缴清册;补缴三个月以上的(含),另须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月份的工资明细。
如需为多缴职工办理归集调账,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或携“归集调账情况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至中心办理,将多缴金额退回单位公积金暂挂户(如需退回单位银行账户,另须备注单位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十、“基数调整”提交后,还可撤回修改吗?
答: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基数调整操作并提交后,若所提交的信息还未经审核,即审核状态显示为“已保存”的,可选择“作废”选项后重新申请办理;若提交的信息已经完成审核,即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启用”的,则无法撤回修改,请携“重新调整基数专函”至相关承办银行柜台,经工作人员审核重置后,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重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