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保筹资标准公布
来源:金陵晚报 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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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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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讯: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为维护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从今年7月1日起,对《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被征地人员,其征地区片价中列支的社会保障费按最新标准执行。
被征地人员社保筹资标准为,劳动年龄段人员为98847.04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为90041.04元,失业保险费标准为8806元;养老年龄段人员标准为90041.04元。
据了解,南京年满16周岁、满足户口所在地及现居地位于被征地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等条件就列入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体系。
但是退职、退休回乡且领取退休工资的人员,以及历次征地中已安置和保养的人员不得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条件的被征地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