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缴社保的行为将通报社会
来源:现代快报 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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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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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讯:《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这七类违法行为包括:
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3.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4.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5.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7.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被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一是应当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二是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