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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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19
HR社群
西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省政府同意,现将西宁市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费率:单位费率由原来的2%调整为1.5%,个人费率由原来的1%调整为0.5%;
二,适用范围:本次调整适用市西宁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三,执行时间:执行失业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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