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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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6
日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省统计局2014年度统计年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2460元,即4371.7元/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应以其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623元/月,最高不能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115元/月,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从2015年6月8日,我市确定2015年度(2015年6月-2016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623元/月,最高为13115元/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