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工伤保险比例由0.5%调为0.4%;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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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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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汕人社〔2015〕463号)。根据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汕头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0.4%。预计费率调整后,将可帮助企业减少工伤保险费支出约20%,同时,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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