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租房提取申报无房证明材料的通知
来源: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量:2045
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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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租房提取申报无房证明材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改进作风、减证便民、服务发展”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切实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2018年8月7日起,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改为由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信息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