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物目录更新!多种药品降价、新冠药物纳入医保范围
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新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目录将正式实施。
通过本次调整,《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比起上一版《目录》,新版调入了704种目录外药品,调出29种药品,并成功谈判119种药品,平均降价50.64%。
国家医保药物目录种类与价格调整:
今年通过申请并成功调入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以下7类: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包括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全部药品;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
4.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
5.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
6.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调出目录的29种药品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对相关疾病患者用药没有影响。
而本次针对多种目录内外价格偏高的药品引入了谈判机制,提升了药品经济性、公平性,并达到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基金支出的效果,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中重点保障了医保目录中抗癌药物的更新和价格控制。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新版《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实施,届时,大家就可以享有更广范围的医疗药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