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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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19
关于调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1.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45万元;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到35万元。实行贷款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购房资金不足部分采取组合贷款。
3.暂停市中心“异地贷款”业务。待贷款资金流动性得以缓解时,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恢复此项业务。
5.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先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未婚(单身)职工每月5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800元。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