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550
时间:2021-01-20
HR社群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一、在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时,经职工授权,能够通过我市数据共享平台查验信息的,无需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异地购房除外)。
三、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所需提供的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网签)、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等办理要件经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查验后进行电子扫描,无需职工提供复印件。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