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013
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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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
〕
号)文件精神,现将暂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征缴,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021
1
1
19012
3457
2020
2021
300%
60%
二、缴费比例:
16%
8%
0.7%
0.3%
2021
1
4
30
80%
2021
5
三、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已全部结束。2021
1
四、各参保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逾期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6
社保缴费中
联系人:张春艳联系电话:218924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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