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全面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失业保险扩围保生活、稳岗保就业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答:新政策扩大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范围。
(二)取消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限。对超出申领期限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应当受理并按规定核发失业保险金,执行时间暂按从2018年12月29日起开始。
二、对上述参保失业人员,具体领取标准有什么区别?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
2020年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答: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申领,无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答: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现场申报的,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申领。
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
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缴,个人不再缴纳。失业保险金领取结束后,本人需到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六、网上申领的审核期限是多少?
七、对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有什么变化?
八、业务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失业保险处:0396-2833051 2833053
开发区失业保险所:0396-2608959
西平县失业保险所:0396-2751650
汝南县失业保险所:0396-3296251
正阳县失业保险所:0396-2351591
泌阳县失业保险所:0396-32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