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13
时间: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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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定,恢复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按《河源市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河公积〔2016〕36号)执行。
四、业务咨询电话
2.源城区公积金中心:0762-2202788;
4.和平县公积金中心:0762-5632331;
6.紫金县公积金中心:0762-7889023;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