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房提取公积金规定 来源: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量:669 时间:2018-10-12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HR社群 加入HR交流社群50万HR人在这里 新购房提取公积金规定 新购房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价款。即2015年8月17日新政出台以后购买的自住住房可享受此项政策。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我区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1号) 下一篇: 关于调整2018年忻州市统筹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