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作废是否可以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阅读量:1001
时间:2021-07-27
HR社群

问:申报作废是否可以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
答:不可以。申报作废只能作废《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无法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纳税人在作废申报表后,需再次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作废”按钮进行作废。(只可以作废未申报且未缴款的税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