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支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已经2021年3 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提取对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提取时间和金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三)申请材料和流程。职工可按照我市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核查项目实施范围、改造内容和出资方案等审核项目。
二、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一)提取对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二)提取时间和金额。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两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三)申请材料和流程。职工可按照我市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可凭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
同一加装电梯项目中的其他职工再次提取的,可以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等同一项目中的共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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