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起,佛山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最高下调50%

根据《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7月1日起佛山将执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这是佛山市自2017年起第三次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前两次分别是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
根据《办法》第七条: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一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一个档次。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两个档次。
根据《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企业,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一个费率档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一级企业,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两个费率档次。
本次费率调整共涉及我市246家企业,其中,7家企业被纳入“黑名单”,企业费率上浮;239家企业标准化二级达标或被确定为安全生产“红名单”企业,企业费率下调,下调幅度最高达50%!
根据《办法》第七条:上两个自然年度用人单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在原确定的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一个费率档次。
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一共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调整至80%、50%。
假定A企业工伤保险费原为10万,该企业被评为二级标准化企业达标(费率下调一档),同时被纳入安全生产“红名单”企业(费率下调一档)。则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可下调两个档次(即下浮至50%)。调整后即只需缴纳5万元工伤保险费用,比原来少支付一半。
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核对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1.佛山社保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
第一步:打开佛山社保信息网,点选“工伤费率调整查询”;
第二步:准确输入单位参保编号和单位名称即可查询打印。
2.佛山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系统(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确定的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相关业务链接: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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