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黑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社保网
阅读量:554
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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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黑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黑龙江省提取公积金方法
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是企业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其中的金额就是来帮助个人来还房贷的。通俗上来讲,个人的房贷,也由企业承担了一部分,虽然并不是太多,但是也为个人解决了一小部分的压力,算得上是工作福利。
根据《黑龙江省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租房自住的;
(四)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
(五)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