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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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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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养老保险政策
天津养老保险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将有三项变化:
一是取消趸缴养老保险费方式。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实行按年缴费,取消年满45周岁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
二是年满60周岁人员不再发给老年人生活补助。自2018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发给老年人生活补助。但对于已经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继续发放其已领取的待遇。
三是缴费时间提前。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由过去每月20日前调整为每月1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