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社通 阅读量:540 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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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 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冀医保待遇〔2021〕6号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河北省省本级自5月11日起逐步恢复办理医保业务后,经过工程师与单位专管员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不断尝试与修正完善下,历时一个多月的系统切换过渡期已完成。截至目前,待遇审核中心所有经办业务包括:单位(及职工)参保(及变更)登记、转移接续、手工报销等业务均可恢复正常办理。


请单位专管员及时来医保经办大厅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号省招大厦3楼医保经办大厅1至6号柜台。


咨询电话:0311-85518092(省本级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基础业务),0311-85518173(省本级门诊及住院手工报销、慢特病申报、生育津贴申领等业务)。


待遇审核中心


2021年7月30日


来源: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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