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来源:律图网 阅读量:349 时间:2021-09-07
社群 HR社群

聘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一、聘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聘用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由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认定标准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聘用合同在签订时,是需要根据实际来约定处理的,聘用合同也是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法律上明确规定如果需要设立违约金,也只能在存在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如果是属于其它情况下设立的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3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4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5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6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7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8
河南省商丘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8月1日起直发个人
9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10
7月1日起 河北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