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来源: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量:658
时间:2021-09-08
HR社群

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帮助城镇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2019
年10
月15
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
万元恢复至50
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
万元恢复至30
万元);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
上调为0.5
。
其他贷款使用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
年9
月30
日
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