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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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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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11月30日,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吉林省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中[2021]69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了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780元调整为1880元。
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由1480元调整为1540元。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之下一个调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