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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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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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小区内公共配套可入成本,小区外道路修建、环境美化费用不可作为成本。这部分支出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列支;
2、利息费用列入财务费用部分可据实列支(只规定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无权益与负债比例限定)或比例扣除,资本化部分列入开发成本的扣除能否扣除、怎样扣除不明确。如果能够扣除,该部分执不执行企业所得税中规定的权益与负债利率标准;
3、根据[2007]645号无权属土地转让收入征税,但对无权属物业使用权转让是否征税未明确下文。
4、土地使用权转让扣除项目是土地成本加营业税税金,在建工程转让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时可按土地成本加开发成本加计20%扣除,利息及其他间接费用若无法区分,可加计10%扣除(国税函发[1995]110号)。
举个例子:某企业欲转让其在深圳某地的地块,原地价4,000万元,现市值8,000万元。
方法一:直接办理土地转让,转让金额8,00万元;
方法二:投入建设资金10万元,变为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后转让,转让金额8,000万元;
结论:方法一应缴土地增值税1,310万,方法二应缴944.6万(按20%加计扣除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