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省市吗?
每次发完社保、公积金相关的文章
上海社保/公积金能否转移
有求必应的小编
当然会给大家安排得明明白白
01
医疗保险转移
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职职工劳动(人事)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区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通过区医保中心进行转移。
长三角医保转移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并登陆“随申办市民云”app
第二步:搜索“医保转移”,点击“长三角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三步:阅读办理依据和申请条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02
养老保险转移
1、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跨本市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本市与企业间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随同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2、城乡居保: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照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步骤:
办理平台:“掌上12333”APP
第一步:打开并登录“掌上12333”APP
第三步:在“社会保障”中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03
公积金转移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转移操作步骤:
第一步 :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底部“服务”页卡,进入后在“业务办理”选择“转移接续”
第三步:进入这个页面后,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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