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并轨,医疗保险有没生育保险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傻傻分不清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两者在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项目等方面不同。
深圳有“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一些参保人表示对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傻傻分不清楚”。对此,市社保局对“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进行了详细解读。
先说你是职工还是居民
据了解,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和深圳市生育保险是目前并行的两个生育相关险种,两者同属生育险,但在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项目等方面不同。其中,生育医疗保险是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的生育险种。生育医疗保险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和核定待遇,生育医疗保险费由居民本人按月缴纳。
生育保险是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在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而推行的生育险种。自我市生育保险施行后,单位职工不再参加生育医疗保险,而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者缴费标准不同
生育医疗保险根据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不同,其缴费标准也相应不同。生育医疗保险费由居民本人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