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方式
一、申办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
1、职工与原单位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失业登记
4、就业和培训意愿调查
5、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点击进入】
2、线下办理: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详细地址: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分中心2楼1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乐山失业保缴费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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