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来源:太原本地宝 阅读量:865 时间:2022-05-07
社群 HR社群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相关热门

相关热门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3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4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5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6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7
一地官宣!这笔钱直接发职工本人
8
7月1日起 河北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
9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10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