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点变动还需要转移吗?

来源:青岛本地宝 阅读量:383 时间:2022-06-02
社群 HR社群
山东省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取消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

  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后,全省作为一个统筹区域,对于待遇领取地是山东省的,在山东省任何地方办理退休领取待遇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拓展阅读>>>

  省内不再转移、通过归集完成缴费账户信息集中的业务情形

  一是省内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在山东省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业务的。

  二是申请办理在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的。

  三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付的。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相关热门

相关热门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3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4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5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6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7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8
河南省商丘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8月1日起直发个人
9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10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