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051 时间:2022-10-14
社群 HR社群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9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316.5元、2653.2元、1989.9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三、资金来源

  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伤职工三项定期待遇调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精心做好数据测算分析,做到不漏一人,确保2022年9月底前将待遇全部发放到位,并于9月26日前将工作情况和《2022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相关热门

相关热门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惠州:@缴存职工 这种情形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3
岳阳生育津贴新政来袭,直接到账更安心!
4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5
失业了也能有保障!@十堰人,失业保险金最全指南来咯~
6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7
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上调!
8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9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有调整!
10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