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惠及2.8万人,最高每月增加380元

来源:中工网 阅读量:712 时间:2023-10-12
社群 HR社群

  中工网讯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河北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作统一调整,这一政策将惠及河北省约2.8万名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本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6级工伤职工以及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遗属。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托底保障相结合的方式。1至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相应级别对应本人每月增加1级伤残380元、2级伤残360元、3级伤残340元、4级伤残320元、5级伤残不低于300元、6级伤残不低于2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遗属原为工亡职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属于其他亲属的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同时,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对于调整后待遇水平仍然较低的,1至4级伤残津贴、5至6级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按2200元/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30元/月,由原工伤待遇渠道予以托底保障。据统计,调整后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水平将增加约33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水平将增加约188元,相比以往年度调整幅度较高。

  据悉,为确保此次调整平稳实施、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河北明确了资金渠道,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1至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仍然按原渠道支付;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1至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5级、6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予以支付。

  (河北工人报记者李蕙芸)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3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4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5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6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7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8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9
河南省商丘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8月1日起直发个人
10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