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社保费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来源:广东税务 阅读量:96 时间:2023.03.17

Q:缓缴社保费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答:根据我省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政策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规定,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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