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用人单位,可享受这些惠企稳岗政策

一、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苏岗贷
支持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重点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倾斜,加大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江苏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经济类型不得为国有全资、集体全资、港澳台投资和国外投资);
2.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5人,个体工商户用工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全部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用工人数是指规定期限内企业在人社部门办理有效用工登记人数,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并正常缴费,相关数据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中获取);
3.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一定条件及规模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LPR+50bp,最低可至LPR;贷款期限主要为一年期,也可根据企业需求延长至三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方式以纯信用支持为主。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7800 元。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四、社会保险补贴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招用省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录用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录用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企业领取补贴后,要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以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申请渠道可通过线上“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也可在线下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补贴。补贴标准为2490元/人/月。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在市区范围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执行。
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相关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30%最高提至不超过50%。申请渠道:免申即享。
劳务派遣单位需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质,且申请时仍为有效状态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自有员工、被派遣劳动者整体纳入裁员率计算,返还标准: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申请渠道:劳务派遣单位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
七、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毕业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6—24岁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技工院校毕业年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按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基地留用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50%以上,且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见习补贴。申请渠道: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设立见习基地。见习对象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选择意向见习岗位,提出见习申请。
八、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登记青年,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且审核时需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每招用1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发放1500元补助。同一人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重复享受。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底。申请渠道:免申即享;也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用人员的花名册相关材料,至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人社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请。
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降为1%,即单位和个人均按0.5%的优惠费率缴纳。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底。
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