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2倍工资怎么算

案情简介
郝某于2021年12月2日与某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郝某任职于集团下属某公司管理岗。合同到期前,集团公司依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请示后,于2024年10月28日向郝某发送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表示将续签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续签岗位为下属公司总经理。郝某同意续签,但就薪资等事项一直与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商谈。合同期满后,集团公司一直未正式通知郝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郝某仍在原岗位履职,集团公司仍按原约定标准支付工资。
2025年2月24日,集团公司在未与郝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双方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郝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据查,该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集团拟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需在合同期满前30日向员工送达“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员工同意续订的,应最迟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订手续;超出规定时间未作出答复的按其不愿与公司续订合同处理,并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裁决结果
仲裁委裁决集团公司支付郝某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24日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
案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一法条承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延续,但不等于承认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用工之日,不仅包括初次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之日。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支付时长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因此,郝某可以以集团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却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
那么,这种情况下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应该如何确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和各地规定差异。
比如,北京的地方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也有一些地区,如广东、山东、江苏等地,通常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即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才开始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如地方有规定应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则于期满一个月后起算,这也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
当然,裁审具体案件时也要参照具体情况,使用自由裁量权来处理。本案中,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续签劳动合同时限规定。虽然双方未就薪资待遇达成一致,但原合同到期后郝某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单位未提出异议,还按原合同薪资标准发放工资,应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延续。仲裁员认为,公司未按规章制度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应承担法律后果,不再享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宽限期。因此,公司应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对于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该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因此,郝某可根据2024年12月2日以来的实际工作时长获得二倍工资。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