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2月起,襄阳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迎来重大调整,内容包括:“认贷不认房” 认定标准、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进一步减轻市民购房负担。
贷款认定标准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贷款认定标准从 “认房又认贷”优化为 “认贷不认房”,极大简化了贷款申请流程。
新规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核查名下房产数量,仅以是否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作为认定依据。
若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即可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目前五年期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
这一变化降低了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门槛,例如当月结清商业贷款后,下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首套房利率。
贷款额度提高
新政将基础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可享受额度上浮。
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在40岁以下、多孩家庭、医务工作者、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可在80万元基础上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达96万元;
购买四代住宅等高品质新建商品房的借款人,上浮比例可进一步提高至 30%,最高贷款额度为107万元。
贷款年限放宽
此外,新政还包含多项配套支持举措: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5年,贷款年限可放宽至退休后10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灵活就业人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偿还贷款;
购买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该项公积金新政将于12月正式落地实施,届时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将更加便捷。




